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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天使Forget or remember,it's a question! 5/25/2007 转自:同样叶落黄浦江的——意乱情迷性格大咧咧的女生
身边自然不乏要好的异性朋友
友情经时间度过中间的暧昧地带
有时候男生或许一时冲动就从口中蹦出那四个字
而后发生的事情无非就是分情况解释
要么恋人未满
要么意乱情迷
当然也有可能碰上将来见面低头不语的尴尬
友情,暧昧,爱情
这三个中一直觉得暧昧是粉色的
尽管很不喜欢用这个词
暧昧之中
一切皆不点破
朦胧带着神秘感
要的就是那种Feel
而友情和爱情之间的转换
很多人却是很草率的
客观现实和主观感受
无法不去直视
而大多数时候
说话的人却没有做好这样的准备
感性的爱,理性的情
撇开这个不谈
如果爱情战争说成立
那么男生先说出口
自己便输给了自己
自己便交出了主动权
却也陷对方于艰难处境
而在女生一方呢?
一点点的虚荣和满足肯定是有的
烦恼与困惑也是有的
男生需要的是被了解
而女生需要的是被爱
两者焦灼矛盾中
摩擦随之而生
感情,责任,承诺
无论是参与者还是旁观者
谈到爱情
就像撒下一张大网
收回来多少全靠自己
人和人之间更多的是相处的艺术
无论处于什么位置
舒服就好
男人说:我为家庭付出的是我的爱情
女人说:男人生孩子可能只用10秒钟,而我却是用我的一辈子
家庭和责任那都是后话
追求现在不想将来的爱情
挥霍的是青春
换回的是回忆
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活的如此理想?
于是乎被打回现实
追求海誓山盟
追求一生一世的永恒
得到无名指上的见证
如何呢? 或许还比不上小拇指上的自由 3/5/2007 Back假期的最后几天病了一场,在路上也不太好,到了学校更是水土不服,希望可以快一点好起来。这个假期,过得非常无语。发生的事情太多,让它们都过去吧,在这里谢谢某几位兄弟姐妹半夜里一条一条短信陪我聊天。寒假里写的一点点东西终于不敢发出来,还彻彻底底地删除。罢了罢了,只要它们都过去了,发不发也无所谓。很多事情都不可以放心大胆地说。这一次要离开的时候特别的不舍,我才明白自己是多么脆弱。爸,你没有听错,电话这边,我是在忍着,我怕你难过。经过这次假期的风风雨雨,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所有爱我的人,我会为了你们做一切我能做到的事,因为我也爱你们。 1/11/2007 非人生活结束!Have a good rest.
I told them I‘ll be back, and I will be.
Rain.
It is raining here and it is raining in Fuzhou.
Tomorrow, tomorrow. Leave here for home.
Kiss today, goodbye.
Kiss today, the song in Boston Legal, Season 1 EP1 . 1/2/2007 雨◎叹下雨 继续下雨
颓废 继续颓废
新的一年刚开头 好像就忘记了很多
网络的异常让人窝火
下到57.9%就卡住不动 唯一来源排队半小时才进一点点
害怕和昨天一样快到了对方关闭
没有新的justice和shark
暗自盘算回家后的一切 哼哼 幻想症
看着纷纷扰扰的一切
感叹自己适时的抽身离开
还有 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坚决不回应 不做任何的回应
谁是谁的旅途? 12/17/2006 冷是谁在RONGCHENG RADIO里面说“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UU,还是UU,又是UU。
造孽啊!原谅我又在心里骂人了。
开始我也以为这个冬天不再寒冷。可是我错了。
冰冷的空气,我们喜欢叫你冰冰。
冰冰,我周围的空气真的是冰冷的。
还好心还没有冰冷,心要是冰冷了就死了。
可是心还是有一点冷。有一点冷可以的吧?
不然什么叫“心灰意冷”?这个心、意一起灰、冷。
原来别人会不解。或者会误解。
我还以为只要默默去做了就OK,原来一切都不是这样的。
其实我早该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只是我忘记了。
是不是想的太少?我以为我已经想的太多。
甚至有时候别人会对我说,你想太多了。
那到底该想多少?!谁教我啊?
冷,冷到连短信都懒得发。甚至懒得给弟弟发短信。
心理不平衡或者说是给自己找的借口就是,厦门很暖,用不着我操心。
最近失去了和很多人的联系。这非常不像我的作风。
昨天跟ViVi说,我要写论文,不能陪她去玩。
其实这只是其一吧,大概有70%。
其二,其三。。。不说可以吗?
不到一个月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以后应该可以暂时忘掉这些。
家,就是那个最温暖的地方。
把文字换成红色,给自己多一点温暖。
之前把背景换成这个,也是因为心。
那时候我很迷恋凡凡的QQ头像。一颗红色的心。
听到炫铃,“我们之间的爱情啊像空气”。
然后就会看到这颗红色的心。
故意不把QQ放到最上端。
那样和她聊天的时候就会一直看到一颗跳动的红心。
写到这里的时候,QQ启动完毕,群开始鬼叫了。
现在却看不到那颗心,她换了头像。
而我,
也离开她们。
突袭,近乎残忍,而我无奈。
SORRY。
你们,可以选择不要原谅我,直到我再出现。 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忿忿地写到 你以为我愿意啊?!
然后陈晨问我谁以为我愿意什么
倒塌
我说我不说可以吗
我就是不愿意 你要怎么着?
昨晚的一段聊天也真是damn
造孽啊造孽
认识了UU就只学会了先说我又要造孽了 然后开始骂人
一点她的文采都没有学到
听她录的节目 听我点的歌 心酸
伤离别 离别虽然在眼前
说再见 再见不会太遥远 12/10/2006 聚散唯缘在云的彼端 遥远的天际 存在着 另一个星系 在那星系中 没有时光的流逝 只有快乐的永恒 在那里 依然有你 可爱的面庞 亲切的笑容 有你关切的眼神 一直伫望着 我们共有的家园 在这片爱的净土上 脆弱 经历了泪水的涤荡 我们 学会了坚强 学会乐观 学会努力 去固守心中的信仰 永远怀念你 -By NJs of Rongcheng Radio 很久没有开启电台版。今天看了一个跟帖才想起来,我居然没有听这一期的特别节目。一个人默默坐着,一遍一遍听着。051205、061203。我把它们存进硬盘。
我突然想,如果我早些来到这里,也许有幸认识了你,也许就不会有现在我的离开,因为你会带给让我找到坚强的理由。
走了,独自去寻找我的方向,孤独的时候我会想起你,想起今天听到的那些充满爱的歌。
对不起,再说一次对不起。然而我终究是决定走了。最近总是忙忙碌碌的,有点累。但是心理的疲劳似乎更严重。
7号的半夜,早就已经熄灯了,我始终睡不着。装上电池打开电脑,开始记载自己的心情。我问自己,为什么现在总是这么迷糊?似乎什么都不懂了。我在不停地受伤,一个伤口没好,又来一个新伤。受伤,不停的受伤。我想是时候给自己找一个温暖的小窝去疗伤,去冬眠了。我会试着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想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我在键盘上敲打了很久很久。
8号晚上,我终于下定决心,把它们分别复制、粘贴。鼠标轻轻的一个点击。换页面,同时在心里默数到十。再点击。我熟悉这一切,发帖间隔十秒。然后关掉QQ,不要让她们来挽留。然后,独坐着,什么也不做,沉默了很久。
然后不止一次隐身登陆,看到大家温暖的文字。每一次都想哭,我努力忍住,可总有忍不住的时候。
突然想起一年前,也是一个深夜,看到你离去的消息,那时是说不出的震动。死亡,对你来说是不是解脱?煎熬了八年,该好好休息了。我不是天使,你才是真正的天使,一个堕落人间的天使,终于回到在天国的家。 我曾经努力地告诉自己,你可以坚持的。可是现在的我似乎很无力。那个帖子,写得很乱很乱,就像诸葛亮《出师表》说的,临表涕零,不知所云。我把它作为我的辞职贴。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我会回来的,不知在何时。祝那里的每一个人都快乐。我跟她们说,天使暂时离开。现在我也跟你说,我会微笑着回来。 11/17/2006 心痛家园念唯缘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样一个雨天
跑到XY那边删除了自己的所有的精华帖子和原创帖子
给天雨SMS要他辞职的时候删掉六个版规类帖子
那些全部都是我的心血
连我自己也从来没有发现自己会如此狠心如此绝情
两个版面上自己的精华和原创主帖 还有一些精华跟帖 删得干干净净
下手的时候连一丝犹豫都没有 总帖数少了近200
剩下的都是些"水货" 无所谓了
还有很多别人的跟帖也一起
我想那些熟悉的朋友是不会怪我的
她们中的很多人比我更早就和那边彻底决裂了
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休假
后来看着她们的"业绩"
疯狂地乱操作 肆意地破坏
看着她们巨大的牺牲 很感动
可是无论如何 这都是伤 永远无法愈合
XY一竿子打死 那时就取消了我的位置
当时想套点情报 所以申请转了元老
可是这个女人甚至要剥夺我们进交流室的权利
OK 不让我进交流室 我哪里都不进了
从来没有见过唯猪 甚至一点接触都没有
可是他的事迹让我感动 让很多人感动
这次的事件只会让人心痛
茶蘼这个ID的头衔是 心痛荼蘼念唯缘
就把它改成心痛家园念唯缘吧 11/6/2006 陈锥等与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滥用职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纠纷上诉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1998)榕行终字第7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锥,男,一九六三年八月十日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住福州市福新路民安新村牡丹阁501室,居民身份证编号:350105630810001;
原审认定,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福州电信局向被告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举报原告陈彦利用微机互联网经营国际长途电信业务,违反了长途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由邮电部门统一经营的规定,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调查,报案内容属实,被告即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原告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向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请示,经省厅刑警总队同意后,被告于一九九八年元月三日正式立案侦查。元月七日对原告陈彦的诚信电器店进行搜查,提取了电话一部、彩色显示器一台、电脑主机一台,键盘一台、数据声音转换器一台。元月十日、二十二日两次对原告陈锥进行传唤。元月九日,二十四日分别暂扣陈彦、陈锥20,000元和30,000元人民币。一审法院认为:福州电信局向被告举报原告未经审核批准,擅自经营电信业务。被告认为,经审查原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后立案,进行刑事侦查,是被告依法行使刑事侦查职能。在刑事侦查中被告所进行的搜查、提取证据、扣押款项等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规避司法审查,不属行政诉讼审查范围。一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陈锥、陈彦的起诉。 上诉人陈锥、陈彦上诉称:1、原审裁定认定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是“依法行使刑事侦查职能”是错误的。本案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被上诉人的立案缺乏事实依据,是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仅对被上诉人的行为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并未进行实体审查,就轻率地认定其“依法”,也是错误的。2、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没有规避司法审查也是错误的。被上诉人错误地对上诉人刑事立案,发现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后,又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撤销案件,在立案八个月后,仍不作任何处理,其意图就是为了规避司法审查。请求本院撤销一审判决,确认上诉人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确认被上诉人扣押财物的行为违 法并予以返还,并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的经济损失15,000元。 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答辩称: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福州电信局报案称:电话用户陈彦利用微机互联网通话软件,对外开办国际电话业务,按挂发不同国家、地区每分钟收取6-9元不等的通话费,严重损害国家和邮电企业利益,扰乱了电信市埸秩序,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胁,请求我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局受理后,对报案内容予以调查核实,并就该案能否立案侦查专题请示了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明确批复应当立案侦查,依法查处。我局遂于一九九八年元月三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立案侦查,依法传讯了犯罪嫌疑人陈彦、陈锥,同时对犯罪现埸进行了搜查,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用于经营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的设备,并追缴陈锥、陈彦经营国际电话业务的非法所得合计50,000元。犯罪嫌疑人陈锥、陈彦对其非法经营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此,马尾公安分局扣押原告陈锥、陈彦用于作案的电脑及追缴非法所得50,000元是正常的刑事司法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 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向一审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有:1、福州电信局榕电[1997]保字19号《关于陈彦非法经营电信业务请立案侦查的函》;2、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对马尾电信局亭江电信支局何海鸣局长的询问笔录;3、一九九八年一月十日对陈锥的询问笔录;4、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关于陈彦利用微机互联网经营国际长途电信业务能否立案侦查的请示》;5、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对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的批复;6、一般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7、呈请搜查报告书;8、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98)3号搜查证;9、一九九八年元月十日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传唤通知书(传唤陈锥);10、一九九八年元月二十二日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传唤通知书(传唤陈锥);11、国务院国发(1990)54号《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和认真整顿通信秩序的通知》;12、《福建省保障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13、原邮电部电信政务司电司(1995)12号《关于不准在中国倒卖国际电信业务(RESALE)的公告》。 上诉人陈锥提供的质证材料有:1、瀛海威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瀛海威时空用户登记表;2、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马公字第0001036号暂扣款单据(被暂扣款人陈彦,暂扣款金额人民币20,000元);3、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马公字第0001037号暂扣款单据(被暂扣款人陈锥,暂扣款金额人民币30,000元);4、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警大队侦查人员提取笔录。 根据庭审举证、质证,本院可以确认如下事实:一九九七年九月上诉人陈锥、陈彦在陈彦开办的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诚信家用电器店开展“买一 送一”的促销活动,即顾客在该店购买一件商品就可提供因特网通话服务(IP电话)五分钟。并于九月二十日开始按与香港、日本通话每分钟七元,与美国通话每分钟九元的标准收费。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福州电信局在亭江检查时发现两上诉人的上述活动,以榕电(1997)保字第19号函向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下称马尾公安分局)举报。马尾公安分局于同月二十五日就上诉人陈锥、陈彦的行为是否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及是否能够立案侦查向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请示。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二日批复马尾公安分局,同意立案侦查,并要求该局依法查处。一九九八年一月三日,马尾公安分局对该案刑事立案。同年一月七日,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对上诉人陈彦的住宅进行了搜查,扣押了陈彦用于网络通话的电脑及配件,并限制了陈彦的人身自由。一月九日,陈彦在其家属缴纳了暂扣款人民币20,000元后被解除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一月十日,马尾公安分局传唤陈锥。一月二十二日,马尾公安分局再次传唤上诉人陈锥。一月二十四日,陈锥在家属缴纳了人民币30,000元的暂扣款后被释放。 在庭审质证中,上诉人陈锥、陈彦称:在缴纳50,000元暂扣款时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的办案人员对其称该款是取保候审保证金。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认为暂扣陈锥、陈彦的共50,000元人民币系两上诉人非法所得的暂扣款,但无法向法庭提供暂扣陈锥、陈彦非法所得50,000元的计算依据。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未向法庭提供能够说明上诉人陈锥、陈彦在缴纳了共50,000元人民币的“暂扣款”并被解除了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后处于刑事侦查过程中何种刑事强制状态的法律手续。 上诉人陈锥、陈彦邀请的专家证人王峻涛在庭审中向法庭证明:应用因特网拔打IP电话与应用因特网其他功能如发电子邮件(E-MAIL)、网上会议(Netmeeting)、网上传真、传输图像的性质一样,是因特网的基本功能,即利用数字形式传输信号。从技术角度分析IP电话的原理和传统电话的原理是截然不同的,传统电话的语音信息是通过电话线传输的。而IP 电话是利用网络软件将语音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后在因特网上进行传输,到达对方的电脑或语音数字转换器后再将数字信号转换为语音信号。IP电话的工作流程为,本地电话或上网电脑 -> 本地网关服务器(将语音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或上网电脑内的转换软件-> 数字信号在因特网上传输->被拔叫地的网关服务器(将数字信号转换为语音信号)-> 被拔叫电话。因此,IP电话的费用由本地市内电话费、因特网服务费和被拔叫地的市内电话三部分组成。市内电话费由使用者付给电信部门,因特网服务费付给ISP(因特网接入服务商),国外被拔叫地的电话则付给国外网关服务器在中国的代理商。IP电话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利益上的损失,也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IP电话对于传统长途电话的威胁则是先进技术对于落后技术的威胁。 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邀请的专家证人丁大明向法庭证明:国际互联网(因特网)的基本功能是进行数据传输和交换,因特网具有将文本、声音、图像等压缩打包后,以数字形式传输的功能,通过因特网打电话从技术角度是可行的。因特网属于电信增值业务的范围。目前邮电部门规定的因特网业务有电子邮件、文件传递、远程登录、还有WWW浏览等,没有提供IP电话业务。 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邀请的专家证人蔡晓东向法庭证明:《中国邮电百科全书(电信卷)》载明,电话业务按通达地点和服务范围分为国际电话、国内长途电话、市内电话、农村电话。国际电话包括数据电话。通过网络拔打电话属于国际长途电话。目前挂发美国的长途电话费是18.4元(人民币)/分钟。国家并未对传统电信业务作明确划分,并不允许经营通过因特网打国际长途电话。 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邀请的专家证人张建勇向法庭证明:根据国发(1990)54号《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和认真整顿通信秩序请示的通知》(下称国发(1990)54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主要通信业务必须由国家统一经营。该条第(三)项规定: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由邮电部门统一经营。另原邮电部电信政务司电司(1995)12号《关于不准在中国倒卖国际电信业务(RESALE)的公告》也明确规定国际电信业务只能由我国邮电部门统一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倒卖者(RESELLER)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国际电信业务。 本院邀请的专家证人张成向法庭证明:作为因特网拔打国际电话与传统电话的传输性质是不同的,但实现的功能相同的。瀛海威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IHW)是从事因特网接入服务的服务商(ISP),该公司提供的业务包括电信增值业务、计算机信息服务。用户利用IHW提供的接入服务发电子邮件还是上网查询或是打IP电话与公司提供的服务无关,因为通过因特网拔打国际电话与电子邮件等的传输是一样的,都是以IP数据包的形式传输,不会占用电信部门的其他资源,并且从理论上讲通过因特网打电话并无人数的限制,同一线路上可以传输多组数据。与传统电话相比,网络电话的费用更便宜。对于使用网络电话是否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主要与使用者有关,该项技术是科技发展的进步的结果。使用者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利用传统电话同样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另查明,1、原邮电部行政规章《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公众多媒体通信业务是指通过中国多媒体通信网,向最终用户提供的公众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该《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对在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上提供的通信与信息业务,按国务院和邮电部对外放开经营部分电信业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款规定:对接入服务经营者(指为用户接入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提供服务的单位,即(ISP)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2、国务院国发(1993)55号文《国务院关于批转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业务市埸管理意见的通知》(下称国发(1993)55号《通知》)中明确了“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属向社会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3、原邮电部邮部(1995)773号《关于发布〈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下称邮部(1995)773号《通知》)第四条规定:未经审核批准,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该《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了未经审核批准、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的可由通信主管部门责成邮电通信企业停通其中继线、没收非法经营所得,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院认为,根据专家证人向法庭说明的IP电话的技术特征表明,IP电话的传输方式主要是借助网关服务器或电脑软件将语音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在因特网上传输。这种传输方式与普通电话的语音信号通过双绞线接入程控交换机再进入长途传输网,再由长途传输网到程控机最后进入对方电话机的传输方式不同,因特网上的数字传输可同时传输多组信息,而普通电话只能同时传输一组信息。因此,使用IP电话拔打国外用户与使用程控电话拔打国外用户(IDD,国际长途直拔)的技术特征是不同的,IP电话是基于网络技术而产生的在因特网上提供的新类型的通信业务。属于国务院国发(1993)55号《通知》和《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和“公众多媒体通信业务”。且国务院的国发(1993)55号《通知》中明确了“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属向社会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而不是属于本案被上诉人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所称的国务院国发(1990)54号《通知》规定的由邮电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 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证实上诉人陈锥、陈彦存在未经审核批准,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和“公众多媒体通信业务”的事实。但不能证明IP电话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电信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 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以上诉人陈锥、陈彦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认为本案属刑事侦查案件,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本院认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范围决定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只有当行为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时,该罪的客观要件方可能成立。 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传唤上诉人陈锥、陈彦后暂扣了两上诉人50,000元人民币,但不能提供事实依据证明上诉人陈锥、陈彦有非法所得50,000元。暂扣该款项后,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即解除了对陈锥、陈彦人身自由的限制,并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其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并且至今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既未进行任何处理,也未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其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并且《刑事诉讼法》未授权侦查机关在实施刑事侦查时可以采用“暂扣”这一强制措施。“暂扣”属于典型的行政强制措施。因此,被上诉人的上述行为,均不能被证明属刑事侦查措施,而只能证明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在对上诉人的处理中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针对公民的财产实施了“暂扣”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认为其对上诉人实施的行为属刑事侦查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被上诉人马尾公安分局将依法应由行政程序处理的事项和相对人作为“犯罪嫌疑”,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被诉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其“刑事侦查”过程中,实施了不能被证明是刑事强制措施而明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行为。上诉人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属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 审 判 长:许 永 东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庄 玮 芬 【转】感谢陈氏兄弟--对福州私营IP电话案的评论无论如何,IP电话在中国的发展史上将记录“陈氏兄弟”的名字。说起来,陈氏兄弟不过是福州市马尾区经营“网吧”的“小个体户”。谁也不曾料到,这对兄弟在1997年9月间向市场提出收费IP电话服务之后,先是人员和财产被扣、官司缠身、被所在区公安分局诉为“新类型犯罪”并被一审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后经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否定性的“行政裁决”和《南方周未》等媒体的连续追踪报道,成为声震海内外的名人。普通人一不小心“创造”历史的事情,赶上了,想跑也成为不可能。在中国加入WTO在即、电信和其他国家垄断行业对国内民营经济开放提上日程的时候,重新看看陈氏兄弟的故事,当有新鲜的价值。 这件事的起因看来再简单不过。陈氏兄弟在经营他们的网吧时发现,刚刚成熟的IP电话技术可以成为生财之道。开始的时候,他们把IP电话当作促销手段:客户在店里消费超过一定数额,奖励免费网络电话若干分钟。由于市场反应出乎寻常,“促销手段”升级为“主营”。两兄弟通过163租了一条线,按规定交纳电话费和上网费,同时利用网络传输语音,既可以打国内长途也可以打国际长途,非常便宜(国际长途每分钟收费4.8元,不到当时中国电信国际长途资标准每分钟18元的27%,且与一年半以后中国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实验IP电话的国际收费标准相同)。 查一查IP大事年表,中国人真的不算太落后。美国是1990年才使原来用于国防和科研的互联网商业化的。大约1993/1994年间,我当时还在UCLA读书,一次在同学那里,看到过IP电话的雏形:PC装一个麦克耳机,通过一套软件就可以上网通话。但是,当时IP电话还是学生宿舍里的玩意,语音质量差、网络回声大,尤其是通话的间隔时滞,难以让人接受。全球第一个商业化的网络电话软件,据说是一间以色列公司开发的,面世的时间应该是1995年下半年。仅仅两年以后,陈氏兄弟在中国福州就把这套“高科技”变成“为顾客创造价值”的赚钱工具。从哪个角度看,陈氏兄弟也应该算是中国IP电话市场的“first mover”(先行者)了吧? 先行者,没有好下场。陈氏兄弟居然成了马尾区邮电局长途电信业务的“市场竞争者”。你想想,不到27%的价格,即便语音音质稍差,服务尚不“正规”(在网吧里打国际长途),市场上怎么会没有人跃跃欲试?但是,到陈氏兄弟那里打IP电话的多了,使用邮局长途电信服务的岂不就少了?更何况一个“个体户”怎么可以染指只有“国家”才可以经营的电信业务?于是,一系列打击行动接踵而来。根据《南方周未》的报道,1998年1月7日,得到马尾区邮电局举报的区公安分局所属刑警大队,以“涉嫌非法经营电信”为由传唤陈氏兄弟,并于1月9日、24日两次“暂扣”陈氏兄弟人民币五万元和电脑一台。陈氏兄弟由保证人担保后予以取保候审。此后长达五个月,马尾公安局再没有搭理他们,也没有退还“暂扣”款物。同年5月20日,陈氏兄弟委托他们在网上认识的律师杨新华向马尾区法院呈递诉状,状告马尾区公安分局。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违反《刑法》的规定,因为《刑法》中并没有“非法经营电信”的罪名,被告以此为罪名传唤原告,显属滥用职权;被告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扣押原告款项五万元的行政强制措施是非法的,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但是,马尾公安分局辩称“该案是新类型犯罪,案情复杂,目前侦查尚未终结,请求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7月20日,马尾区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马尾区公安分局依法行使刑事侦查职能,不属行政诉讼审查范畴,驳回陈氏兄弟起诉。陈氏兄弟立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年11月11日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可圈可点的是,鉴于马尾公安分局坚持“新类型犯罪”的观点,本案审判长许永东法官提出由上诉人、被上诉人和法庭各邀请网络专家出庭作证,说明网络电话的原理、和传统电信业务的区别以及对科技和社会进步的意义,以便给法院判案提供有效的参考。 而后,便是被媒体广泛报道的三路网络专家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作证,堂堂法庭因此变成了互联网知识的普及课堂。这也构成陈氏兄弟值得感谢的第一个根据:包含经济利益之争的案例常常成为向大众普及新技术知识的绝好教材。1999年1月2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长达7000字的终审裁定:马尾公安分局不能证明IP电话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电信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该局将依法应由行政程序处理的事项和相对人作为“犯罪嫌疑”,却无法提供相应证据;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属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本案发回福州市马尾区法院重审。 福州法院的裁定于当天公布。也就在同一天,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官员在京约见《人民邮电》报记者,声明“针对近来部分城市出现的未经许可经营IP电话或利用租用专线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等现象,电信行业管理部门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随后,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官员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法庭应该留意到本部在1998年9月18日发出的文件中指明,中国目前不打算开放网际网络电话与传真等通信业务”,私营IP电话服务,“显然损害到国家的利益”。读者一定注意到,一个地方法院与一个主管部门行政官员如此公开地表达他们南辕北辙的意见,可并不是中国国情里固有的现象。对此,《南方周未》的一位评论人评论道:“IP之争更多是一种法制观念之争”。 这也是我认为陈氏兄弟第二个值得感谢之处:提供了难得的法制教材。这里至少有两个要点不可放过:(1)信产部行政官员所谓“未经许可经营IP电话。。。将。。予以严厉打击”,究竟法律根据何在?(2)信产部1998年9月18日发布的“文件”,对陈氏兄弟1997年9月的行为究竟有没有“倒追”的权力?其实,福州中级法院的行政裁决书已经表达得十分清楚。第一,IP电话并没有被我国法律或行政法规清楚界定为必须由国家电信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国务院在1990年、1993年关于电信业的管制文件中,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关于IP电话的经营规范。这是因为,在1995年之前中国还没有商业性的互联网业务包括网络电话业务。虽然在理论上可以“立法超前”,但在事实上,无论我国的人大还是国务院,都没有就IP电话问题通过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条款,因此,信产部官员“未经许可经营IP电话将予以严厉打击”本身,就表明他们远离“依法行政”的准则。第二,信产部1998年9月“下达”的文件,在时间上晚于陈氏兄弟案近一年,因此即便是法律,也没有“倒追”一年前行为合法非法的权力。更何况,信产部的这份“文件”并没有对社会公布,而是“下发”给中国电信、各地邮电局并抄送联通公司的行政通知,连“行政规章”的资格都够不上(行政规章必须以人大通过得法律或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为基础,经国务院司法局审查,以部长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信产部的官员警告“法庭应该留意”这样一份没有法律地位的内部文件,看来遵循的准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以行政(权力)司法”。讲来讲去,还是“谁官大,谁的表就准”。 陈氏兄弟的案子并没有完。中国青年报一位追踪本案的记者朋友告诉我,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下达后,马尾区法院又审了六个月,结果拿出的结论与一审相同,还是认定陈氏兄弟犯了非法经营电信罪。去年年未,福州中级法院第二次裁决援引了法院法,再次辙销马尾区法院的第二次裁决,将本案发回马尾区法院再做审理。我问陈氏兄弟如何了,记者说还是官司缠身,“暂扣”钱物还在区公安分局。本文截稿已经是2000年5月,还没有听到陈氏兄弟案的最后结果。呜呼哀哉!我们不妨从一个个体户的财务角度来想一想:五万人民币加一台电脑(差不多就是陈氏兄弟的全部本钱了罢),外加两年时间缠在官司里不能正常做生意,这就陈氏兄弟作为IP电话市场先行者获得的回报?我的看法,与其空话连篇地高喊“高科技产业化”或“创新工程”,不如就着陈氏兄弟的实例,系统讨论一下企业家才能、创新、法治和经济增长的关系。陈氏兄弟案最有价值之处,莫过于此了吧。 和我的学生们几次三番讨论本案例,我们的结论有三。首先,离开企业家对市场潜在盈利机会的敏感,任何“高科技”都不能转化为所谓“产业”。关于企业家的特质,人们比较熟悉的是熊彼特的概括:创新。但是奈特的定义又怎么可以忽视?奈特讲过,企业家最重要的特质是对市场潜在盈利机会的敏感。我的理解,对市场潜在盈利机会的敏感应该高于一般意义上的创新才对。这是因为,强调创新并不一定注重经济效果,而对市场潜在盈利机会的敏感,看重的就是对技术、原料、工艺和商业组织的盈利性应用。这里所谓盈利性应用,必要条件就是考虑市场上有人愿意出价来买,而充分条件则是顾客的出价,至少高于商家的成本。 为此,仅仅一般性地“重视顾客需要”远远不够。商家必须精心地研究,顾客在给定的收入约束下,如何愿意为特定的产品和服务付费,以及愿意付费的水平。换言之,这里的中心词是比价:林林总总的产品和服务,相对的质量价格比。有人或许认为,人们的收入水平提高之后,似乎对价格就不那么在乎了。这种想当然完全闹反了。收入水平越高,“必需品”消费的比例越低,人们买东西(服务)就越挑剔,对比价就越敏感。这是因为,越来越多的消费部分不是“必需”的,因此,多消费什么,少消费什么,更“跟着消费者的感觉走”。象打电话、看电视、听音乐、上网这等好事,都没有非为不可的道理。觉得“值”,多受用一点;不值,就是没有也无妨。巴泽尔讨论质量考核的著名论文,开篇第一句说“人们总是购买物有所值之物”。联系1962年我母亲把建国后的几乎全部家庭积蓄,都花费在“高价食品”上为孩子补充最必要的热量,巴泽尔当然是对的。但是,只有当我联系80年代中期安徽农民有了几个余钱、开始对消费“挑三拣四”,巴泽尔讲述的道理才在我脑子里真正生了根。这就是说,对市场的敏感恰恰随着收入增长而显得更加重要。因此我认定,“企业家才能”是一种收入弹性颇高的“商品”。 其实,关于IP电话市场潜力,在1997年之前就已有中文文献注意到了。陈氏兄弟的特别价值,并不是“坐而论道”,而是看见商业机会就“出手”,让福州的客户实实在在过一过“国际长途每分钟4.8元”的瘾,从而开辟了IP电话技术市场化的现实通道。这首先得益于“个体户”体制:横竖政府不管陈氏兄弟的饭、也不保陈氏兄弟的福利。你要过好日子,你就要到市场上赚钱,你就要为顾客创造物有所值的服务。至于陈氏兄弟是一些报道讲的“深度网迷”,较早就知道了网络电话技术,相比之下倒是次要因素(因为“知道”网络电话技术者何其多也)。我的看法,恰恰是被传统中国和计划经济中国一致视为十分“卑微”的个人盈利动机,才是市场上技术创新活动的微观基础。离开这个动机基础,要么对创新不敏感,要么对成本不在乎,“高科技”要转化为有经济价值的产业,空喊口号罢了。 福州马尾区邮电局和公安分局一方加在陈氏兄弟头上的罪名之一,是“严重损害国家和邮电企业的利益”。同据《南方周未》的报道,浙江青天县邮电局指控“夺走”当地国际长途电话市场的一半份额的民营IP电话的罪名更绝:牟取暴利。他们共享的逻辑是:你在市场上出售了比国有电信局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你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邮电企业的利益;你通过卖便宜东西占据市场,你就是谋取暴利。奇怪的是,既然IP电话提供了牟取暴利的机会,国有电信公司为什么不自己率先“牟取”一下子呢? 要害问题是,国有电信公司对传统电信模式的投资和经营所产生的既得利益,已经将其牢牢“锁定”:要是更有市场竞争力的IP电话夺走了传统长途电话的客户,原来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模式的既得利益,如何保障?这里我们得出第二个结论,垄断的既得利益会锁定技术经济模式创新的选择路径。我们看到,国有电信公司的行为逻辑不单单是不准许陈氏兄弟经营IP电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中国电信也不会允许自己经营IP电话,以防止冲击他们自己的另一股肥水--传统长话市场的垄断利润。人们或许要问:在已有投资项目的效益没有回收之前,不投资新的、具有替代效果的项目,防止新项目“抢走”老项目的市场,确保原来的投资收益,难道不是非常正常的商业准则吗?市场经济中的任何厂商行为都受这套逻辑的支配,为什么国有电信公司就不可以如此行为一下子呢?国有电信企业对传统电信技术的巨额投资,难道只能眼看被IP电话冲击不能如期回收,而白白蒙受损失吗? 我的看法,要回答这些问题,要害在于弄清楚在一个什么样的市场结构中坚持商业原则。在存在行政性禁入的垄断市场上,垄断者为了保卫过去的投资收益而“理性”地阻碍或延迟新技术的应用及其市场化,社会要为此蒙受损失。需要当心,在分析这种损失时,不能单单只注意新技术被延迟应用(比如IP电话晚几年被引进中国市场)的经济效果。更要紧的是,由于竞争性的技术和投资项目可以被阻止,市场垄断者在任何做技术和投资项目选择的决定时,都不必顾忌任何“报应”而变得轻率无度。 麻烦在于,靠决策人自己来主动校正投资败笔,不大可能办得到。更不要说离开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投资失败甚至不能被及时察觉。我常常猜想,计划体制下经济领域里“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或“人事斗争“连绵不断,是不是因为消除了“重复建设”的市场竞争体制之后,只好借助政治斗争来校正垄断条件下挥之不去的投资错误?但是,政治标准怎么可能象市场标准那样准确和灵活。而没有可靠的标准,斗来斗去还不是一锅糊涂粥。因此我们的基本观点,既不能靠提高投资决策人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知识就可以全部免除投资败笔,更不能靠投资决策人的“自律”来校正投资错误。唯一可靠的,是可竞争的投资决定体制。回到IP电话案,我们并不认为陈氏兄弟先知先觉,是什么“IP电话早知道”。相反,要是中国电信业早已经对国内民营经济开放,要是陈氏兄弟已经有机会对传统电信投资,要是他们也获得与今日电信局官员们同样的垄断权力,这对兄弟可能对IP电话同样地“不感冒”。如是,那可就需要“李氏兄弟”或别的什么兄弟来扮演今日陈氏兄弟的角色,冲破僵局啦。 事实上,陈氏兄弟只是当时成百成千灰色IP电话生意人当中一个(被抓住的)代表。给定改革开放20年的历史,全中国不会仅仅只有一对弟兄对IP电话这样“牟取暴利”的事情敏感。正是由于IP电话势不可挡,离陈氏兄弟案不过一年,信息产业部宣布自1999年4月起,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吉通等三家公司在全国26个城市提供为期6个月的实验性IP电话服务。到1999年底,据称三家公司平均每月的IP电话收入就达到1亿元。政府部门专家估计,到2002年全国的IP电话总收入将达到人民币1000亿,可占届时全部长途电话市场的三份之一到一半。有趣的是,对IP电话实验项目最积极的是中国联通和吉通。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次实验等于给了这两家公司进入国内国际长话市场的许可。相比之下,中国电信作为传统长途电信的垄断经营商,好象仍然对IP电话不那么“感冒”。人们到处可以买到联通和吉通的IP电话卡,但是中国电信的就罕见到“几乎是收藏品”了。根据一个叫chinabyte的网站1999年8月11日的报道,中国电信的一位发言人甚至称“国内国际IP电话并没有吸引到我国长话市场上预期的反应”。这正好验证了本文关于陈氏兄弟案的第二个结论,没有新的竞争者进入,垄断经营商的既得利益一定会锁住市场创新的步伐。 前两个结论,表明企业家追求盈利潜力的创新活动与既有利益格局相冲突。现在可以推出第三个结论,如果我国的法制不给市场创新活动留有足够的空间,容忍并保护创新,那么中国经济断无可能转向“以创新驱动增长”的新模式。我们已经看到,福州法官裁定的最主要依据,是我国关于电信经营的全部已有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在IP电话这一新的技术运用之前制定的,因此没有提供可以认定陈氏兄弟已经从事了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电信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的根据。舆论讨论到这个问题时,有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的立法应当超前”。我的看法,在新技术层出不穷的当代,要求“立法超前”到为所有新技术“预先”准备法律空间是不现实的。给定认知的信息成本和达成立法的时间成本,“尚无明确法规”总是难以避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待“尚无明确法规规范的行为”。我的看法,不妨试试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凡是法规没有明确界定为非法的事情,都可以做”;第二,“尚无明确法规规范的行为”一旦损害他方利益,由独立的司法程序个案裁定;第三,除非充分吸收个案裁定的信息,不贸然正式立法。三原则的中心意思是说,“法制”的精髓,不是也不可能是由社会精英为各种行为预先定制规范,而是为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提供合法解决的合理程序。创新需要的法律空间,与其诉诸预设的法律条文,不如诉诸法律程序的合理性。 比陈氏兄弟案稍早几个月,美国立法机构也遇到与IP电话有关的一桩公案。数家美国长途电话公司,就美国新兴的IP电话公司无须缴纳税赋而向美国国会讨个公道。原来,美国的长途电话公司除了通常的商业税赋,还要为“普遍接入(universal access)”缴纳特别费用(用于为不具备商业利益的地区提供通话设施和服务)。但是,基于互联网的IP电话却是免税的。因此,当IP电话开始提供商业性服务时,传统长途电话公司面临IP电话收费低廉的竞争压力,不但来自IP技术本身的优势,而且还有税赋方面的不公平。据报道,美国国会为此案发生激烈辩论。最后的表决结果令长途电话公司大跌眼睛:为了发展互联网经济,美国IP电话仍然无须缴纳税赋。一位煽情的国会议员在辩论中说,为了美国的信息技术, “我们就是要把政府那双狠狠的手从互联网上移走”。美国的事情究竟怎样,由美国人自己去评说。我只是觉得,本来应该得到市场厚赏的中国IP电话先行者陈氏兄弟,被他所在的马尾区公安分局和邮电局毫不费劲地扼在那里不得动弹,决不仅仅是两兄弟的不幸。人们或许会说,陈氏兄弟栽了,IP电话还不是照样由国有电信公司做得火起来了吗?将来满世界打IP电话的中国人,谁又记得什么陈氏兄弟呢?是的,唐朝刘禹锡早就有诗为证:“沉舟侧伴千帆过”。但是,如果“沉舟”偏偏就是“千帆”的先行者,人们或许应该对他们心存感激吧,否则,以后的“千帆”从何而来呢? 10/28/2006 短信今天中午的时候呢,在鱼丸家族群和凡凡、无名,还有蓝色魅力聊天。其间说到短信,就给蓝色魅力发了一条既是冷笑话又是提醒朋友注意季节变化的,然后他也给我发了一条搞笑的短信。
先告诉大家这条短信是这样子的: 你把你的一寸照片给我一张,要最清晰的那种,不是为了纪念,而是想把它贴在我的钱包上,那样别人就以为我用的是鳄鱼牌的包包了! 因为这个月短信还剩了不少,所以就把这个短信转发给不少人。结果。。。 以下摘录比较好玩的,一本正经的就忽略不计了挖。。。 第一个回短信的是高中同学:听说最近野猪牌卖得比较好 第三个是大二的学弟:靠! 第四个是大二的直系学弟(一中校友+同专业):…… 第五个是同年级的老乡:哈哈,我个人比较喜欢青蛙牌的……(那不是蚊香么) 第八个是同年级老乡2:我现在代言帅牌男装 10/27/2006 要什么题目鲁又一个周五 今天说不出来的累
早上起得不早不晚 和平常一样七点多
然后匆匆忙忙出门了 然后就一直折腾到下午
去吃晚饭的时候小腿的骨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痛感
是不是我太逞能 让它们受难了 记得以前都不会这样的
很认真地告诉大洋彼岸的姐姐 那天说的iPod不过是玩笑话 现在好像对这种东西都没有什么感觉了
姐说圣诞的时候她要去买一个iPod Video 80G也不过是439 用她退税的钱去买都足够了
她还说一个iPod Shuffle加完税都不到100 她打工只要3天就赚回来了
突然在想我和她不同的路
世界是太大还是太小 为什么总是躲不过却又寻不到
于是我变得喜欢瞎走 喜欢游荡在大学城 松江 上海
突然很喜欢去一些并不热门的地方 觉得很好玩
或者是突发奇想跑去哪里
然后 还得是一个人 这个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了
就在这样的游荡中 发现了很多地方
很多如果不是瞎逛根本不会去的地方
也就多了很多经历
比如A楼四五楼的小教室 去年夏天就是我的最爱
游荡过大学城所有的学校 游荡过外贸和华政的老校区
上次和韵享受那样静谧醉人的夜 也是拜此所赐
试问有几个人无聊会到乐购后面去呢
然后我告她电信对面有我们的e-lift house
心里说 你应该不会和我一样喜欢四处乱窜吧
去年国庆的时候去杨浦找洁 去宜家帮哥哥买东西
来回的路上顺便就把人民广场周围踩了一遍
喜欢这种肆意的游走 比坐车多一份悠闲
就像这次暑假 虽然天气炎热 却总是习惯走路去母校 走路去东街口 走路去安泰
那次小聚听某人说起十条马路 我们都很兴奋 还和那个谁相约同去
只是最近时间金钱都比较无奈 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完成 转帖转两段某版友今天的意识流里面的东西吧 金枝欲孽 一首保怡的“金枝欲孽”主题曲,想起前年还是去年看的片子了,好一个白杨,一生怎就妻、情人、知已全有了,什么男人让人羡慕。想起上周网上看的“妻子、情人、知己的区别”,男人真是幸福啊,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女人真可怜,一不小心就变为知己,什么好处没有,要天天当收音机;情人?一般有野心的女人才做吧,做为女的,同情那些妻子,讨厌BS情人!不过“来来往往”里的林珠除外,可能是被许晴的气质迷惑了,那个康伟业,在一个扭曲的时代把他整得面目全非了。说帅吧,濮存晰演得还真是帅!说坏吧,康伟业说不上坏,是不是只能和小段一起真空找包了,伟业才不会变心?那样他心里应该很压抑吧。池莉好强啊,写得好现实。想起池莉同时期的作家,写“许三观卖血记”的余华,所谓“零度感情”?不知几何时,我就一直处在“零度感情”里,不是有意的做作,也许是电视看得太多了吧,或是遇上美黑了吧,再或是一路走来的坎坷……算了“零度”最保鲜。“知已”应该就是‘唐太宗李世民’中的吉儿和‘金枝欲孽’中的香浮了吧。 走了,接着说“香浮”吧,抛开她的职业身份,当从知己角度来看,是个不错的人选,始终知道自己的状况,情投得快抽得也快,不至于让自己太受伤;至于白杨只是当她是个倾诉对象,之间没有爱情,却又超过友情,幸福时不会第一个想与她分享,痛苦时却第一个想找她倾诉。也许哪天即使失去了,也只是心中像失落了一件玩具,很快将被其他的东西所替代,属于皮肤表层的伤痛吧。 但同样比较白杨和香浮,香浮较白杨用情会深些,即使伤痛不再,白杨在她心底铬的印却是永恒。罢了,这下怎都一个“香浮”弄得没完没了。胖子走来了,一看到他就后怕,一个大田雪坑搞得我晕头。庆幸他要找许仙,万岁!早上剩余时间看语法去了…… 10/20/2006 受伤了没想到啊 还以为他总能把这种事情处理好 昨晚早知道干脆不要上网了
是不是人换了位置想问题的方式都会变 至少他的角度变了 我无力多说 说了也白说 反正他可以喀嚓我的一切发言
以前还觉得很多事多亏有人提醒 现在好像变成束手束脚的绳索了 而且随着升级 更加严重了
算了 冷处理吧 等到解决了 再看他能说什么
反正 这种日子也不会太久了 真的让我忍受不了了 也许还会更快结束 10/10/2006 十月心情(10.7)10.7 晴 今天是我的九天长假最后的一天 务实了一下 整理了手头拿到的九月所有的PPT和WORD版笔记 然后去印了 好多好多 花了几个小时 印完就带着去吃饭了 和韵坐在餐厅里 看着窗外一池秋水 夜幕降临的时候灯光映在水面上 很美 很美 我们都想家了 所以那天看到乐购后面刚开业的贵族世家 我就决定了请她吃饭的地方 谁叫我们的家那么近呢 开业不久 客人很少 我们坐在最好的位置 临窗 可以看到外面的夜景 一直说松江是个破地方 然而新城的建设让人不得不称赞 可以想象一年两年后 我们所坐的地方会是很热闹 这些只能留给将来的学弟学妹去享受了 我想我留在这里的可能很小 回来后韵给我短信说 今天吃得很满足 我又何尝不是呢 和她一起聊我们熟悉的一切 那条联系着我们的路 那个联系着我们的学校 很知足了 和小妹妹一起吃饭 只会感叹自己老了 下个月又到生日 不想庆祝了 记得去年的生日 是期中考后一天 于是考完试大家一起K歌K了个通宵 那时候的我们肆意挥霍着青春 然而几天后看着某人的QQ签名 大一就格能么了,大二就格能来了(上海话,大一就这么没了,大二就这么来了) 突然觉得很悲哀 一年了 他的签名都没改 可是 可是我们都是大三了 编辑未完 写不下去了 算了算了 十月心情(10.3)10.3 晴 一年一年又一年。在这里过第三个十一了,习惯了大学城冷清的长假。到处人山人海的日子里,有这样的地方呆着也不失为一种幸福。已是夜半,外面的虫鸣让我觉得比白天更喧闹,足见这里的冷清。 今天无聊的时候,打开我的小铁盒,看着一枚一枚戒指。去年生日开始就没戴过戒指,十个多月了。轻轻拿起那个蝴蝶的,却发现除了大拇指,任何一个手指都嫌宽松,只好把它收起来。有一个很多年前,大概是初中的时候,姐妹三人一起买的尾戒,很怀疑只有我的还在,居然刚好戴上,以前是嫌紧的。 瘦了,难怪前些日子隔壁的MM说我手指长,想来是细了显瘦吧。D&G那条牛仔裤也明显宽了,不用腰带都没法穿了。 今天去Hymall看了CITY LIFE、HOW.R.U和MICKEY的钱包,没有合适的,颜色太艳、图案太卡通,只适合我们这样年龄的,并不适合她。 前些日子在这里发现了e-life house松江店,很亲切的感觉,我家楼下就是它的温泉店,和晴姐姐一样喜欢逛那里。而结帐的时候我边说“可以积分吗”边掏出来的银卡(暑假放钱包里结果就带来了)也让一直说“开业期间买满38元送蓝色会员卡”的店员大吃一惊,问我是哪里办的。 而今天从Hymall出来的时候接到两张传单,意外地发现居然是贵族世家的。按着传单上的指示,在Hymall后面找到了它——贵族世家松江店。因为已经吃过饭,只是看了看位置就离开了,如果没吃饭很可能就进去了,因为最近吃30送30元券,吃50送50券。晚上的时候给跑到北京的韵发短信,告诉她欠她那顿饭的地点已经定了,时间由她,相信到时候我们会一起想起我们家的温泉路和路口那一家贵族世家…… 还记得寒假的时候,和弟弟一起去那里吃饭,还记得旁边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孩…… 突然想起那次和他在东方餐厅吃饭,水饺店那个孩子在一边不停地缠着我们去买他家的水饺。那一次是他第一次和我谈起那件事。回来以后我在SPACE上发疯,结果出了意外…… 我以为全毁了。然而他和我谈了一会,晚上发来一条短信。他说了什么现在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说也许是这最后一次叫我老姐。我以为就这么失去这个老弟了。没想到,之后他再也没提那件事,无意间还是会把我叫做老姐,似乎没事一样。后来,他说他在听《地狱天使》,听了一百多遍,觉得太悲。我想,也许他相信了我的解释。他说这话的时候也是夜半,在QQ上,我戴着耳机,听着别人博客上哀伤的音乐。情境像极了现在。也许和他真是有缘,他竟然刚好比我小两岁,同月同日生。或许也正是因此,才会特别珍惜这份友谊,我也是,他也是。感觉他并不是一个小孩子,处事很谨慎,很细心,很多事也让我觉得他很会设身处地地去思考。 如果谁都像他这样,很多事情我也就不用那么在意了。只可惜这些好像都不是自己说了算,人和人在一起,还是那四个字——聚散唯缘。 十月心情(10.1)小序
这个系列 来自我经常呆的一个论坛 习惯了在那里写东西 转过来吧 当然 因为某些原因 会做小小的修改
10.1 表情坛子上的东西 转过来 顺便实验表情功能
10.10 晴热 今天来玩表情吧 出了一点意外 大二的民法老师又放他们鸽子 于是早早进了教室 放书占座 然后趴在前面睡了一下 起来的时候后面的大二女生走了 ![]() 妞妞打算坐我后面 我说有人了 她说没书啊 我晕倒 第一反应是拿手机找菲 说我的书被你们班或隔壁班的拿走了 然后靠着菲和熹 终于在中午得到书已经到菲手里的消息 佛祖保佑 还好是直系学弟学妹所在班 不然。。。 而且相当走运的是 我之前鬼使神差地用法律英语替下了International Trade Law 后者正是早上那堂课的教材 ![]() 昨天就看到楼下黑板上充电寝室有我们 ![]() 今天中午回来就去交钱 ![]() 打单出来 ![]() 我们还有30几度的节余 ![]() 阿姨颠了 ![]() 我们一次交40元是六十几度电 一学期也就交两三次吧 ![]() 三十几度可以用挺久的 ![]() 10/3/2006 国庆 泡坛一年 两年 第三年
国庆的大学城依旧那么冷清 无聊地打发着时光
泡在论坛上 突然很感谢那位用十个不同ID发帖的仁兄 给我找了很多事情做 要锁帖 沉底 删帖 短信告知 还要去斑竹交流室反映情况 寻求对策 管理的时候用IE 浏览的时候用MAXTHON 竟然也不觉得麻烦了
无聊的时候拿出小铁盒 看着一个一个的戒指 快一年没戴了 拣出那个蝴蝶的 发现除了大拇指哪个都嫌宽松 然而它又不是扳指 我又不是八旗子弟
突然想到那天聚会玩游戏的时候提供戒指的婷学姐对他们的玩笑的辩解 不过戒指真的不是随便戴的
戒指自古以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讲究。按照我国的习惯,订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结婚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若是未婚姑娘。应戴在右手的中指或无名指,否则,就会令许多追求者望而却步了。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上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它是与心相关联的,因此,讲戒指戴在左手上是有意义的。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戴法是: 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 中指——已经在恋爱中; 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 小指——表示独身。 至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说法:那就是戴在无名指上。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当然,还有一种戒指,无论你戴在那里都不具备任何意义,这种戒指就是一般的花戒,它只起到一种装饰的作用,可以戴在任何你想戴的手指上,没有任何拘束。 从食指开始到小拇指 顺序是:情(青) 热 结 独 情人(青春,既未婚),热恋,结婚,独身 一般念:清热解毒 大拇指 八旗子弟的扳指
带两个戒指,大款 带四个戒指 暴发户 带六个戒指 卖戒指的 带十个戒指 埃及木乃伊 9/24/2006 昨日早上去考计算机 笔试感觉一般 上机还不错吧 路途比较遥远 有接没送 考完出来的时候打了电话给就在旁边华理的大伯 他说国庆要回去 受刺激 其实国庆我不想回去 只想在9.27回去 虽然这是不可能的
赶回来准备参加晚上的聚会 大概是早上那车汽油味实在重 弄得我一天都在难受 回来的时候已经累死了 去洗澡 吹完头发正在找东西 突然看到手机的未读短信 林老大催我去帮忙 OMG 赶紧冲到D6去
晚上玩得很开心 调了惩罚用的盐水糖水和醋 吃到了菲学妹做的特制冰淇淋 和一大帮人玩得不亦乐乎 玩笑也是开到一塌糊涂
女主持人是燕燕 记得那天给她发通知短信的时候她说最近状态不好 晚上看她开心得不行 看来真是如我所愿 大家玩玩就好了
一中的拉帮结派还未结束 四个年级有六个人 来自五个专业 然后福州帮也越来越强大 除了原有的一三八附 还增加了福高 也就是传统的五个一级达标校到齐 当然 现在那些二四五不能算 什么的自然 婷学姐的福州话依然是我的嘲笑对象 然而最后她如愿抽到大奖 拿走那只熊也使她成为我和雯学姐菲学妹的妒忌对象 而龙学弟也表现的很抢眼 游戏玩得很HIGH 歌飙得很欢 让我很想以后有K歌都拉他去
互相揭老底也是一大娱乐 谁怎么翘课 谁什么绯闻 疯狂啊
然后晚上抢在宿舍关门前回来 开QQ 群内果然加了不少人进来 一帮人继续在D6的疯狂 把群刷爆了
其实 只是看到他的时候有一点别样的想法 两年前这个时候 刚刚认识 一年前这个时候 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现在 好像还不如和上周才认识的龙学弟之间那样随意 究竟是谁做错了什么 我甚至想 连某人都可以不计较 这又是为什么呢 断关于暑假 以及前一段时间的事情就到这里了 今天会写昨天的事情 昨天大家玩的非常非常的HIGH 教师节(20060910记)教师节 给几个还有联系的中学老师发了短信 不管有没有回音了
B 永远记得他的严厉 当然 我说过 不要做错什么 他会对你很好 也曾经被他骂得泪流满面 很委屈地给他解释原因 然后对他又多了一份畏惧 就像C老师说的 当时真的只怕他一个
H 有点奇怪的 感觉适合用文字交流 于是就在他不再教我之后用QQ和短信联系 反正没什么内容 瞎聊
S 可爱的 要把我们当她上幼儿园的儿子一样教育 不让我们说堕落 于是我们把它改成了颓废 前些天收到她莫名其妙的短信 想是发错了 一笑而过 然后突然想到她居然还存着我的号码
J 比我们大不了多少 深得人心 很好的一个姐姐 很久没联系了 我们的毕业 她的结婚生女 似乎是挨着的 让我做干妈吧
最记挂的Q 同样是姐姐型的 一不小心失去联系 记得当年她的动力 也记得学校那个决定给她带来的失落 连奶奶都记挂着她 曾经有一次 也是唯一一次 我做了至今觉得对她愧疚的事 事情很简单 就是在纸上写下三个字 这三个和那三个 我似乎可以选择 又似乎无法选择 规则明明白白 二选一 只能选一个 我终于让她伤心 她问我的时候我无语了 我没有说对不起 只是告诉她我的无奈 如果不那么做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要如何面对另一个人 那个每天都要面对的人 她没有说什么 面对一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孩子 她又能追究什么呢 我至今记得 对不起 累(20060909记)爸爸终于把上班时间改回正常 不知道与我最后在家那几天的劝说有没有关系
我只是觉得他好累 虽然这样好像让奶奶更加寂寞 她一个人的午饭也变得更简单 但其实一周也没几天差别 每周一两天吧
有人说 她想将来回去 为了留在父母身边 突然有点想哭 爸妈的身体都不好 而他们还要瞒着我 上个学期外婆也大病一场 直到暑假回家才知道 然后又听到小表哥病了 大侄女病了
真的好无助 都不知道可以做什么 八九岁的孩子 不明病因的持续低烧 让人不得不想到那种会遗传的病 现在电话里妈又什么都不说了 也试过问表弟 可是大姨大概也不会和他多说多少吧
有人说 他想回去 觉得家乡好 在一般人眼里 也许不是这样 那只是闽北山区因旅游业发展而形成的一个城市 不怎么样 可是人就是这样恋乡
可能是想的东西太多 中午头痛得一塌糊涂 睡觉 醒来发现一个多小时前约我的短信 无奈
暑假经常听到一些混乱又矛盾的言论 只觉得人好复杂 有时候甚至怀疑某些人人格分裂 不过世界就是这样 返沪(20060903)窗外绵延的山像我的思念 一直看着窗外 谁叫上海没有山呢
离开省境 也就不再看山 那里没有我的 思念
入夜 天黑黑 雨滴敲打着车窗 是谁的眼泪在飞
火车也熄灯了 比寝室早多了 突然不想睡 只想听听亲切的乡音 睡着了就听不到了 醒来也会是凌晨 人们都还在睡觉 哪怕是下车的人也要各奔东西 然而这个车厢的人貌似都是素质一流的 生怕打扰了别人 很快就不说话了 车厢里很安静 只听到车的声音 真是妒忌那些在车上也能熟睡的人
夜半 离十二点还有几分钟 车厢里那个走性感路线的小妹妹突然大哭 吵醒了所有人
然后两小时醒一次
四点几分的时候 发现车到嘉善 起来看看下铺的学姐 也醒了 我说 都到嘉善了 很正点 你别想它晚点了 我们都痴心妄想 晚点一两个小时好像更好 然而我怕被周围去南京的人们群殴
四点三十七 松江 又一张车票结束了它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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